首页  新闻动态  校友会  校友风采  教育基金会  捐赠指南  党建工作  校友服务  关于我们 


长春大学教育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

2020-10-12 12: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春大学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专项基金的设立、实施和管理,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长春大学教育基金会章程》《长春大学教育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基金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长春大学教育基金会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是指发起人以支持长春大学教育事业发展为目的,在基金会的基本账户下,设立专项基金科目,按照捐赠方的意愿专款专用,并遵守本办法管理的专项资金。

第二章  专项基金的设立

第三条 凡境内外热心公益慈善事业的组织机构、企业和个人,均可作为发起人向基金会申请设立符合基金会宗旨的、并由发起人指定公益慈善用途的专项基金。

第四条 发起人申请设立专项基金需向基金会提交下列材料:

(一)专项基金设立方案;

(二)专项基金章程(拟);

(三)发起人是校外法人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发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发起人是校内二级单位的,应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或部门班子会议)批准。

专项基金的名称应根据专项基金设立的目的,由发起人提出、经基金会审核命名,在该专项基金名称前,须冠以“长春大学教育基金会”字样,对外一律使用经基金会审定的专项基金全称或简称。

专项基金章程应经基金会核准,并由发起人和基金会共同签章确认。

专项基金捐赠到账后,基金会应向捐赠人开具正式捐赠票据。

专项基金是在基金会下设的独立核算基金,不具独立法人性质。

第三章  专项基金的管理

专项基金一经捐赠设立,即应成立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管委会是专项基金管理和使用的决策机构。

第十条 管委会由基金会和发起人共同派员组成,发起人或其委派人员作为该专项基金管委会组成成员,是专项基金事务的核心决策人之一。

第十专项基金管委会的组成人员须经基金会审核同意方可任职,并由专项基金管委会向其发放聘书。

第十管委会的构成人数由发起人与基金会协商决定。凡认同基金会章程,热心公益慈善事业,并能够积极参加专项基金组织的活动、承担并完成专项基金管委会交付任务的海内外社会各界人士,均可提出加入专项基金管委会的申请。

第十专项基金管委会的主要职责:

(一)保证基金的使用及所资助的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及基金会宗旨;

(二)制定专项基金的资助计划和管理办法;

(三)安排对专项基金进行年度财务审计。

第十专项基金管委会会议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管委会主任负责召集,须有2/3以上管委会成员出席才能形成决议。

第四章  专项基金的管理与实施

第十专项基金严格按照《长春大学教育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长春大学教育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长春大学教育基金会信息公开制度》等相关制度规范管理。

第十专项基金实行项目负责制。由管委会讨论决定专项基金具体项目及项目负责人,并报基金会备案;项目负责人负责专项基金的具体实施工作,并承担直接责任;管委会负责审核及监督专项基金的具体实施工作,并承担领导责任。

第十管委会应定期(每半年)向相应单位党政联席工作会报告专项基金项目执行情况,包括资金使用情况、基金余额等,并同时上报基金会备案。基金会将定期在其官网上公布“专项基金”的详细收入与支出明细。

十八专项基金使用情况的年终审计纳入基金会的审计中,审计结果在基金会年度审计报告中予以公开;如果涉及到专项基金的单独审计,专项基金管委会须予以配合。

第十专项基金的管理与使用应自觉接受长春大学在校师生、各地校友、爱心人士、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监督与检查。基金会及发起人有权对专项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独立检查并提出意见,对违法违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及时予以制止和整改,直至取消专项基金的设立并实施法律诉讼。

十九专项基金管理成本可从捐赠资金中直接提取,也可由发起人或捐资方另行捐赠。

第五章  专项基金的存续与终止

第二十条 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捐赠和项目运作,经相关各方协商同意,可继续存在并运作。如捐赠计划已完成,捐赠者仍与本会在相同领域展开新的合作,可继续使用原专项基金名称,并履行相关手续。

第二十如该专项基金使命已完成或遇特殊情况需要终止时,须经专项基金管委会决定。基金终止后由基金会和管委会共同成立专门的清算小组进行清算。剩余资产经专项基金管委会批准后交由基金会开展与专项基金宗旨有关的公益项目,并发布公告。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经2019年12月20日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基金会秘书处负责解释、修订。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