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校友会是经吉林省民政厅批准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民间社会团体。
长春大学校友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由来自各地方行业的校友代表组成。校友工作办公室是学校开展校友工作的职能部门,也是校友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在会长(主任)的主持下主要负责策划、指导、组织、协调校友会的日常工作和各地方校友会的工作。
长春大学校友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弘扬学校优良传统,团结和联络海内外校友,加强学校与社会以及校友之间的联系,增进友谊,开展教育科研、学术文化交流活动,加强合作,鼓励校友在各自的事业中开拓创新,共同为母校的建设与发展,为祖国的繁荣与昌盛贡献力量。
长春大学人秉承着知行合一、诚信至善的校训,同心同德、开拓创新,伴随着学校的发展,校友的足迹遍及全球,并涌现出一大批杰出校友,引人注目。母校始终关注每一位校友的成长和发展。在各地校友的支持下,我们已经在全国建立了四个校友分会。校友们关心母校,以多种渠道和不同方式,大力支持和热情帮助母校的建设与发展:为学生提供社会实践、见习和就业的机会;开展科研项目合作,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开展学术交流;设立各种奖助学金等等。活跃在各地的校友会,是广大学子在各地的温馨家园,充分发挥着凝聚校友、服务母校、回报社会的作用。
长春大学校友会热烈欢迎国内外广大校友常回家看看。